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图(中共九华山风景区工委政治处2008年5月修正)(内部资料,注意保存)发展党员的方针、原则、重点和比例申请入党的资格发展党员的主要责任人总体要求主要流程⑴个人申请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⑶考察培养⑷确定发展对象⑺支部讨论是否吸收为预备党员⑸公示审查查⑻审查谈话⑿转正⑾预备期管理⑽入党宣誓⑼党委审批发展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发展原则是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⒀整理党员个人档案发展重点是向农村、企业生产一线倾斜发展比例是生产一线、35周岁以下、高中文化以上的均占70%以上,女性占22%以上《党章》第一章之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党委方面的主要责任人包括党委班子集体、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组织员(组织委员),分别承担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党支部严格遵循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等有关材料的审核把关,负责填写好有关的表格,严格执行好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
对工作不力的,将追究考察、审查、审批等三项责任
党支部方面包括党支部班子集体、党支部书记、党支部组织委员、党小组长,共青团组织,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分别承担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教育和引导,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入党动机,负责填写好有关的表格,严格执行好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
对工作不力的,将追究考察、推荐、审查等三项责任
预备期一年,从党支部通过之日算起(即入党时间)
党支部根据工作实际将其编入党小组
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遵守党的纪律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每半年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
预备期满后,由党支部对其进行全面考察,写出书面报告,提交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