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公安消防大队武平县教育局武政教【2010】综195号关于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的紧急通知各中学、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按照上级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总体部署,全力增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努力营造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校园火灾防控能力,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县消防大队、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通过实施构筑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着力提升校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中小学、幼儿园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遏制校园重特大火灾,杜绝校园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消防法》,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进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校园火灾防控水平,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为广大师生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机构县消防大队与县教育局成立构筑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防火墙”工程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
组长:姜俊(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副组长:钟隆安(县教育局党组成员)成员:张公勇(县消防大队参谋)姚涵文(县消防大队参谋)王君(县消防大队参谋)黄如萍(县教育局未保办主任)王宏元(县教育局未保办干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有效开展“防火墙”工程建设
四、工作任务在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内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一)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各校(园)要确定本校(园)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校(园)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定期开展防火灾检查巡查,落实广大师生员工的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