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长区司法局行政职权目录报送单位:南长区司法局序号项目名称所属单位类别1协助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管理工作区司法局其他行政管理权力2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区司法局行政处罚3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区司法局行政处罚4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区司法局行政处罚5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区司法局行政处罚6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拒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或者违法执业的区司法局行政处罚7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区司法局行政处罚8基层法律服务所超越业务范围区司法局行政处罚9基层法律服务所违反业务收费管理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立名目乱收费区司法局行政处罚10基层法律服务所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区司法局行政处罚11基层法律服务所伪造、涂改、抵押、出租、出借本所执业证书区司法局行政处罚12基层法律服务所未经核准登记变更本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执业场所和章程,擅自分立、合并或者设立业务接待站(点)区司法局行政处罚13基层法律服务所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采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通过年度检查区司法局行政处罚14基层法律服务所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处置本所资产区司法局行政处罚15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承办业务区司法局行政处罚16基层法律服务所放纵、包庇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违法违纪行为区司法局行政处罚17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混乱,导致无法正常开展业务区司法局行政处罚18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区司法局行政处罚19曾担任法官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离任不满二年内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的诉讼案件的代理人区司法局行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