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采油厂作业环境污染防治及管理处罚规定一、指导思想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东北油气分公司2011年HSE的工作安排,以安全发展为目标,以杜绝安全、环保事故为重点,力争实现“五个避免”、做到“四项达标”和“一个控制”、确保“一个稳定”的工作目标,通过强化HSE的落实,全面提升HSE管理水平
为保证长岭采油厂全年各项经营活动安全、高效、顺利完成,加强和规范在长岭采油厂进行作业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的管理,长岭采油厂特成立作业环境防治管理小组,并制定作业环境污染防止管理及处罚规定;一、作业环境防治管理小组:组长:刘肖锋副组长:朱广伟冯越华施华军吴城组员:赵高原石雯黄勇刘兵闫关生张显德潘光远李佳隆李永俊魏猛邓银根二、作业环境防治管理小组职责:组长职责1
组长是作业环境防治管理小组第一责任人,对作业环境防治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严格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及分公司有关作业环境防治管理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
审定作业环境防治管理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环境防治管理工作目标
签发作业环境治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技术规程,批准重大技术措施,落实技术措施经费和隐患治理计划
检查并考核作业环境防治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认真执行分公司事故汇报制度
有权拒绝和停止上级违反作业环境防治管理法规、政策的指令
副组长职责1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的作业环境防治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组织制定、修改和审批作业环境防治管理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及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作业队环境防治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和各项作业环境防治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作业环境中的违章行为
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分公司以上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和生产部门报告
认真执行分公司事故汇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