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纪办发〔2012〕1号中共黄陵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黄陵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乡镇(城区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纪委(纪工委),县纪委、监察局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公安局纪委:现将《黄陵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2年2月21日黄陵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充分调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及信息员报送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更好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服务,按照中、省、市纪委对信息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反腐倡廉建设为宗旨,以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为目的,充分调动各级做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更好地发挥信息服务领导决策、指导推动工作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注重质量,奖优罚劣
二、考核对象各乡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纪委(纪工委);县纪委、监察局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和机关各科室;公安局纪委
三、信息的主要内容、质量要求和报送办法(一)主要内容:围绕各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领导关注的焦点、群众关心的热点,有针对性地编报信息
1、各级纪委全会及政府廉政工作会部署的各项任务贯彻落实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2、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的建设的重要问题,重大社情动态以及关系民生的重要工作等方面的情况;3、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件;4、突发性事件或重大紧急情况;5、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创新性做法、经验和成效;6、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7、反腐倡廉舆情及处置情况
(二)质量要求:所报送的信息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