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办法(20一三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鼓励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追求卓越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决定继续开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活动每年开展一次,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现场复查工作,中电建协组织评审委员会负责审定工作
第三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的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且符合国家级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工程项目,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和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
第四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申报材料预审查、现场复查和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参评工程的各个建设环节和建设理念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要求及所倡导的发展理念,其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工程开工时,应根据工程总体质量目标,制定创建优质工程计划,并在工程中组织实施
(三)建设期和考核期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一般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四)投产并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项目
(五)容量和规模:1、单机容量125M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工程(含燃机);2、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线路长度50公里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3、装机容量一五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4、装机容量25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5、容量为1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6、工程造价1
5亿元及以上或建安工作量2000万元及以上的垃圾发电、生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