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建办安全工作总结一、建筑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安全工作建筑工地严格按要求设置警示标语,打围,避免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场镇规划建设管理,在城市建设中严格按《防洪法》和城市防洪相关规定,所有涉及河道、雨污水管网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须按规定实施;加强建设工作抢险管理,组织开工建设工地专项检查并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一旦发生灾情,及时赶赴现场,对已出现灾情的地方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及时上报。二、交通安全及地质灾害1、加强隐患排查,定期与不定期对营运车辆车况、车辆运行路段,车辆维护保养等情况开展检查。2、加强源头管理,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客货车辆维护保养等相关规定,加强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及农村客运等监管力度。3、密切关注地质、气象和水文预报信息,及时掌握客运线路道路状况,提前做好易发生洪水、塌方等危险路段的观测和安全防范措施。4、做好公路、桥涵、隐患点的巡查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和危险路桥的管控,汛期出现重大险情,应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组织力量抢修,设置警示标语,做好交通疏导和管制工作。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