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绵工商平〔2007〕23号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创建四川省文明先进县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工商所,局机关股、室、队:为全面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推进文明建设确保我县创建四川省文明先进县城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平武县创建四川省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指标任务分工》的安排,现将我局《创建四川省文明先进县城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平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创建四川省文明先进县城活动实施方案》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主题词:文明县城创建实施方案通知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常委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精神文明办、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县委县府目标督查室,存档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07年4月25日印发(印15份)平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创建四川省文明先进县城活动实施方案为确保创建四川省文明先进县城活动顺利开展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由局长何强任组长,副局长刘开平、李静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队,龙安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军、卢显富负责日常工作
二、总体要求县工商局负责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完善市场建设规划,规范市场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户外广告和店名管理,规范内容和用字,鼓励公益广告,美化环境,取缔不良文化现象和不规范的广告;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等伤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加强个体工商户业主的教育和管理,培养良好的道德行为,加强行业规范化、制度化服务和管理,推进文明行业建设;进一步加强系统文明建设,树立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执法形象,推动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县局将把创建活动纳入专项目标考核,与创建奖、目标奖挂钩,对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和不合格者分别按有关规定予以奖惩
三、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