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事局市级机关中层干部跨部门竞争上岗简章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形成一支奋发进取、争创一流的高素质机关中层干部队伍,根据《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决定面向本市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参照管理机关、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中的公务员,通过跨部门竞争上岗的方式,公开招考选聘20名市级机关中层干部(分一般职位和专业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职位简介表》
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不满开考比例的职位,不予招考
一、选聘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任
二、招聘条件1、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两年内年度考核称职及其以上等次,2006年来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和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两年及其以上工作经历(2006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4、年龄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详见《职位简介表》
三、选聘办法1、考试
选聘通过考试的办法进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分别实行百分制
一般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选聘人数1:5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进行差额考察
总分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任用,出现缺额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确定拟聘人选
考察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最终拟聘人选
对拟聘人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