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坪镇青山园完小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2014年修改稿)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激励教职工奋发育人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体系完备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
二、考核原则(一)坚持尊重教育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
要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
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工作热情
(四)坚持重视过程,群众参与的原则
要重视平时考核,要重视考核的过程管理,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
(五)坚持客观公正,便于操作的原则
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
三、考核时间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后按每位教职工得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考核细则主要考核教师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德、能、勤、绩、满意率测评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量、工作成绩,实行先确定基础分,再在基础分上加减分值的办法,基分为100分(德10分、能10分、勤50分、绩25分、满意率测评5分)
(一)德(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政治思想表现,热爱教育,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1、教职工受上级部门通报批评者扣2分
2、组织观念不强,工作不服从安排,讲价钱或因工作不称心而吵闹,扰乱工作和会议秩序,每次扣2分
3、教职工之间闹不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