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Standardforfiresafetymanagementofassemblyoccupancies目次前言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则5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5
2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职责5
3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5
4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5
5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5
6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5
7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5
8保安人员职责59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6消防组织7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7
2消防安全例会7
3防火巡查、检查7
4消防宣传与培训7
5安全疏散设施管理7
6消防设施管理7
7火灾隐患整改7
8用电防火安全管理7
9用火、动火安全管理7
10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7
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7
12消防档案8消防安全措施8
4公共娱乐场所8
6医院的病房楼、托儿所、幼儿园8
7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等场所8
8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9
2组织机构9
3预案实施程序9
4预案的宣贯和完善9
5消防演练10火灾事故处置与善后参考文献前言本标准的4
4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委员会第九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一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淑惠、刘激扬、殷李革、黄振兴、王宗存、宋晓勇、罗云庆、吴丹、马锐、蔡芸、高锦田、薛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