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公告(第一号)经市委研究决定,从今年4月开始,市、县(市、区)联动开展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目标职位本次竞争性选拔共推出目标职位69个
其中,市委管理职位14个,市委委托市国资委党工委管理职位2个;县(市、区)乡科级职位53个(具体见附件)
二、报考范围市委管理的副县(市、区)长(A)(B)、台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台州市体育局副局长职位,以及市委委托市国资委党工委管理的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城市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位(以下简称市管职位),面向全省范围内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人员,其余职位均面向台州市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垂直管理和省部属在台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具体见附件)
其中,市委委托市国资委党工委管理的2个职位,实行聘任制,聘期3年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县(市、区)乡科级职位中,除注明面向台州市范围的职位外,其余职位均面向本辖区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具体见附件)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三、报考条件1、基本条件报考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政治面貌清楚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不能报考),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2、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除基本条件外,应同时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附表)
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均计算截至2010年4月30日;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符合条件的,允许平职报考或高职低报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