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QB国电双辽发电有限公司标准Q/SFD-3307
001-3307
012-2005人力资源部工作标准2005年11月01日发布2005年12月01日实施国电双辽发电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发布Q/SFD-3307
002-2005前言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2005年“三项制度改革”后工作的实际情况,有效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及工作效率,使人力资源部主任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按DL/T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特制定本标准
副总以上领导应熟悉本标准、主管厂长、人力资源部主任、副主任、专业管理人员应掌握本标准、各单位管理人员及事务员应熟悉并掌握本标准的有关部分
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Q/SFD-3
325-2004
本标准由国电双辽发电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人力资源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柏臣本标准己于1994年8月首次发布,于己于1996年第一次修订,2004年5月第二次修订,2005年10月第三次修订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国电双辽发电有限公司标准主任岗位工作标准Q/SFD-3307
002-2005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人力资源部主任工作的职责、任职条件、工作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规范适用于国电双辽发电有限公司
1按照干部管理的要求及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2对人力\人才资源的规划与合理开发负责
3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劳动工资计划完成情况负责
4对人力资源部各项管理工作负责
5对人力资源部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负责
6对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因违背政策所造成的后果负领导责任
1有权对属于人力资源部职责范围内又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问题做出决定
2有权向总经理和有关领导建议修改和补充劳动人事各项管理制度
3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调整部内人员的岗位及专业工作的意见
4有权对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