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04)第3号修改单的公告》2008年第16号2008年第16号关于发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04)第3号修改单的公告根据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要求》,作为《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04)的补充规定
现以《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3号修改单的形式予以公布,修改内容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04)第3号修改单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一日附件:《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04)第3号修改单(对2004年8月1日第1版及其第2号修改单的修改)1
目录修改内容按照第2号修改单,在“附件三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下一行加“附件四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要求”
正文修改内容修改条款原文内容(按照第2号修改单修改后)修改后内容第二条(第1页)本规则适用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车)的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守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三《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
本规则适用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车)的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守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三《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长管拖车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四《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3
附件修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