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学年学生助理(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各职能部门、各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是资助工作的重要形式,是关心和服务家庭贫困学生的重要举措
为了做好2011学年的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根据校政学〔2011〕24号文件《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助理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现将学生助理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岗位设置类型及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在学校职能部门和学院设置部分管理、教学、科研、公共服务等四类学生助理岗位
通过公开招聘,选拔在校硕士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担任助管、助教、助研、公共服务岗,学校给予相应的经济资助
岗位分校、院两级,院级助管(不含兼职辅导员)和公共服务岗由各学院自行设定,费用自理
二、岗位申请安排各用人单位所有勤工助学岗位均需重新申报,原在岗学生工作时间截至到9月底,本学期的学生助理须按照重新定岗情况进行招聘上岗
(一)用人单位申请1、9月15日—9月19日,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填写《部(处)、学院使用学生助理申请表》(附件1),明确岗位的职责及要求,由单位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于19日下午16:00点前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文档发至邮箱zzzx@haut
cn),逾期不再受理
2、9月20日—9月22日,学校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以及经费情况核定各用人单位岗位数量,并于校园网公布各类岗位设置情况及岗位数
(二)学生申请1、9月23日—9月27日,学生根据岗位信息,自愿填写《学生助理岗位审批表》(附件2),经所在学院批准后,投递至用人单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9月28日—9月30日,各用人单位根据核定岗位数,遵照公平、公开、优先录用经济困难学生的原则,和学生进行“双向选聘”
3、双方达成意向后,用人单位将《学生助理岗位审批表》收齐交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同时汇总填写《各单位录用学生助理登记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