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事厅黔人通[2008]157号贵州省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组织部、人事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普通高等院校: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方案〉》(黔委厅字[2008]37号)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我省今年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实际,现就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发动(一)安排布置
6月下旬至7月上旬,各地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多种形式和渠道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了解、支持这项工作
省级组织人事部门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今年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情况和要求,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巡回报告会
7月初前,在我省高校组织开展报告会,利用高校的宣传平台集中开展宣传发动,激发大学生踊跃参加今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热情
二、召开会议7月中旬,召开2008年全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会议,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三、名额分配2008年中央分配我省选聘名额629名
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分配:329个名额用于面向社会符合《实施方案》条件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
具体名额分配为,贵阳市11名、遵义市57名、六盘水市23名、安顺市24名、黔西南州30名、黔南州35名、黔东南州45名、毕节地区64名、铜仁地区40名
300个名额用于面向已参加我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选聘;为了统筹参加上述基层服务项目中已担任有关职务人员同今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的衔接,本次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