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雅乡2011年度干部模块化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根据永发[2009]29号、30号、永组发[2010]23号文件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管理体制,落实干部驻村,强化干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促进润雅乡各项工作的争先创优和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模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我乡发展需要和加强各组工作的要求,为改进和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各组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履职水平,推动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考核机构
成立模块化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模块化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第三条考核对象
乡镇机关及纳入乡镇管理站所的全体干部职工,(除党政领导干部指定不按照此考核办法考核的人员外)
第四条考核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绩的原则
紧紧围绕全乡的工作重点,乡党委、政府的工作思路,重点考核各个工作组的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创新思路开展工作的情况
(二)坚持创新机制、推动工作的原则
紧紧围绕促进各项工作,保证促进农民增收的目标,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在全乡上下进一步树立创先争优、相互促进,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的意识
(三)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以促进工作为目标,结合实际进行考核
(四)坚持公开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严格考核程序,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广泛吸纳意见建议,让广大干部职工参与考核工作,力求考核的科学、公正、合理
第五条考核时间
每年年终,结合其它单项工作考核,对各个工作组的每一名干部,一年中的自身建设、重点工作、基础工作、增量工作、遵章守纪等各个方面进行百分制量化综合考核
第六条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侧重通过考核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来衡量工作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