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备案号:浙江科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ZKLQ/ZKL13-2009压力反馈式免维护型车用空气处理单元技术条件200-06-20发布2009-10-30实施浙江科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标准技术指标参照QC/T36-1992《汽车与挂车气压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QC/T37-1992《汽车与挂车气压调节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QC/T38-1992《汽车与挂车气压调节保护装置台架试验方法》、QC/T273-1999(2005)《汽车用锌合金、铝合金、铜合金压铸件技术条件》
本标准编写参照GB/T1
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本标准由浙江科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浙江科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建元压力反馈式免维护型车用空气处理单元技术条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与挂车用带多回路的空气干燥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
本标准只适用于由阀体、干燥罐、加热器与调压阀及四回路保护阀组成的整体式结构的空气干燥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2828-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6388-19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3技术要求3
1基本要求3
1工作和环境介质:空气3
2工作温度范围:-30°~+100°C3
3最大使用压力:1500KPa3
1密封性:在气压1000-20-50KPa下,密封性指数不大于10KPa;空气干燥器各口及单向阀密封性指数不大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