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教人〔2007〕17号关于重新印发《义乌市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机制是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基础
为加强对教职工年度考核的指导与管理,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促进学校、学生和教师的共同发展
市教育局在总结前一阶段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与完善,现予以印发
请你们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并加以贯彻实施
1、年度考核基本框架由市教育局统一制订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德、能、勤、绩”四个板块及分值内制订考核细则
拟订的考核细则报教育局预审后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再组织实施
2、教师进修学校、市民大学、电大、科技和劳动教育中心、幼儿园、星光学校、教育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教育监察大队等单位,根据其工作性质与要求,请参照本办法制定考核细则
二○○七年五月十日主题词: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通知抄送:市委办、人大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教科工委,市信息中心、文查中心,市教育工会,陈秀仙、潘文锋、骆亘、王迎同志
义乌市教育局办公室2007年5月10日印发义乌市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教职工一学年来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效,激励教职工在各自岗位上作出更大的成绩,为学校在教职工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和聘任以及实施奖惩等方面提供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教职工年度考核,分学科教师系列、管理人员系列、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系列,兼课的教育管理人员参加学科教师系列考核
一、考核内容年度考核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法制观念、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能:教师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及其发展状况;勤:出勤状况、工作态度和责任心;绩:工作实绩,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
二、考核对象本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