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武卫消防字第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卫市消防支队(通知)关于印发《中卫市“清剿火患”战役考评要素方案》的通知各大队、机关各部门:根据总队《全区“清剿火患”战役考评要素方案》要求,支队研究制定了《中卫市“清剿火患”战役考评要素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此通知中卫市公安消防支队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〇主题词:“清剿火患”考评要素方案抄送:支队领导。(存档2份共印8份)中卫市公安消防支队2011年12月印发承办:魏建明校对:汪斌中卫市“清剿火患”战役考评要素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战役考评工作,有力地推进“清剿火患”战役深入开展,支队队根据总队《全区“清剿火患”战役考评要素方案》,制定本方案。一、考评要素设定(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考评要素设定设置检查单位数、发现火灾隐患数、整改火灾隐患数、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单位数、临时查封率、责令三停率、罚款和拘留8项考评要素,共计70分。考评对象为消防机构监督执法力量,其他力量排查整治数据不计入考评。除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单位数外,其他排查整治数据均从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中获取。1、“检查单位数”分值10分,按公安部下达的消防监督员编制人均检查单位数进行考评。各大队人均每月检查单位数不少于60个,达到或超过基本指标的均给满分,未达到基本指标的,每少1%扣除0.5分,扣完为止。2、“发现火灾隐患数”分值5分,按公安部下达的消防监督员编制人均发现隐患数进行考评。人均发现隐患数最多的为第1名、得满分,每往后递减1个名次扣0.1分。凡发现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中录入的检查单位,应检查项目而没有检查,没有的项目却在系统中录入火灾隐患的,判定为弄虚作假,该项计0分。3、“整改火灾隐患数”分值5分,按公安部下达的消防监督员编制人均督促整改隐患数进行考评。人均督促整改隐患数最多的为第1名、得满分,每往后递减1个名次扣0.1分。凡发现弄虚作假的,该项计0分。4、“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单位数”分值10分,按县级政府或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为准,以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单位绝对数进行排名,排名第1的、得满分,每往后递减1个名次扣0.3分,未挂牌的不得分。凡发现弄虚作假的,该项计0分。5、“临时查封率”分值10分,按各大队临时查封数与检查单位总数的比值进行排名,比值最高的为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1个名次扣0.3分,未查封的不得分。各地对临时查封单位要建立台账并附照片,以备查。凡发现弄虚作假的,该项计0分。6、“责令三停率”分值10分,按各大队责令“三停”数与检查单位总数的比值进行排名,比值最高的为第1名、得满分,每往后递减1个名次扣0.3分,没有“三停”不得分。凡发现弄虚作假的,该项计0分。7、“罚款”分值10分,按各大队罚款总数与当地GDP的比值进行排名,比值最高的为第1名、得满分,每往后递减1个名次扣0.3分,没有实施“罚款”不得分。凡发现弄虚作假的,该项计0分。8、“拘留”分值10分,按各大队拘留总数与当地总人口的比值进行排名,比值最高的为第1名、得满分,每往后递减一个名次扣0.3分,没有拘留不得分。凡发现弄虚作假的,该项计0分。凡发现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中有执法数据,却没有向检查单位发出法律文书的,判定为弄虚作假,取消评比资格。(二)火灾四项指数考评要素设定设置火灾起数、亡人数、伤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4项考评要素,共计30分。1、“火灾起数”分值5分,按各地火灾起数与当地GDP的比值进行排名,比值最小的为第1名、得满分,每往后递减一个名次扣0.2分。2、“亡人数”分值12分,按亡人数与当地总人口的比值进行排名,比值最小的为第1名、得满分,每往后递减一个名次扣0.5分。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该项得0分。3、“伤人数”分值8分,按伤人数与当地总人口的比值进行排名,比值最小的为第1名、得满分,每往后递减一个名次扣0.3分。4、“直接财产损失”分值5分,按各地直接财产损失与当地GDP的比值进行排名,比值最小的为第1名、得满分,每往后递减一个名次扣0.2分。(三)战役宣传考评要素设定战役宣传考评总分为100分,其中中央媒体报道30分、省级媒体报道15分、火灾曝光类新闻35分、社会化宣传活动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