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六师五家渠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试行)根据《兵团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精神,参照《兵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结合农六师各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农六师各直属学校、各团场学校校长(书记)等校级领导和教育中心主任
二、实施办法(一)根据兵团文件精神,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控制在学校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水平的3倍以内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办法:1.确定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奖励总额,计算办法为:学校绩效考核奖励总额: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的30%)—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总额—超课时津贴发放总额
2.计算出年度绩效考核奖励平均值,计算办法为:学校绩效考核奖励平均值H=学校绩效考核奖励总额÷学校绩效考核奖总人数
3.基本职数系数(1)校长(书记)职级津贴系数1
7(2)副校长职级津贴系数1
54.年终考核结果(职数系数)的确定(1)年度考核优秀的,职级系数增加0
3,即职级系数为2
去年文件(2)年度考核称职的,职级系数为基本职级系数
(3)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的,职级系数为1
(4)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5)校领导绩效考核奖:H×年终考核确定的职级系数
三、几点说明:1、针对各学校实际情况,按照校级领导岗位职责要求,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全面考核校级领导的工作情况,制定出符合学校实际的考核方案,实现考核工作制度化,使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建立起公平合理规范的校级领导收入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校级领导的工作积极性
2、考核优秀的校级领导与被评为兵、师级“先进管理学校’’领导的津贴系数不重复计算
3、职级系数最高不超过2
4、本办法的解释、修改权属农六师五家渠市教育局,自2009年1月起本办法开始试行
农六师五家渠市教育局二O—O年一月十四日校长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指标要点指标分数实际得分备注(1)热爱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