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安徽省2008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量化表县(市、区)名称(盖章):,党政主要领导姓名(职务):,党政分管领导姓名(职务):,县级自评得分:,市级复查得分:,省级考评得分:
县级自评领导组组长签字:成员签字:
市级复查专家组组长签字:成员签字:
省级抽查专家组组长签字:成员签字:
第1页(共6页)安徽省2008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量化表(100+10分)填表日期:200年月第2页(共6页)考核项目与分值考核主要内容评分标准自评得分复查得分抽查得分备注A1、规范经费投入与管理(61分+7分)B1、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做到教育经费“两个比例”、“三个增长”:即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
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16分+7分)①实现第一个比例、第二个比例、第一个增长各得4分,否则0分
②实现第二个增长、第三个增长各得2分,否则0分
③凡出现截留、克扣、调控、挪用教育经费的,按一票否决处理
附加分:第一个比例,考核年度比上年每提高0
1个百分点加0
5分,加满2分为止;第二个比例,考核年度比上年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0
5分,加满2分为止;第一个增长:在实现1:1
2基础上,每增长0
1个百分点加0
5分,加满3分为止
B2、各级政府征收的税费用于教育情况(6分)①城市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得1分,未足额征收但达到85%以上得0
5分,未达到85%得0分;征收费用全额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得2分,否则得0分
②地方教育附加足额征收得1分,未足额征收但达到85%以上得0
5分,未达到85%得0分;征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