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试行)(2006年10月1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及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具体意见》),在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系统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下简称惩防体系),深入开展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依法治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工作,构建惩防体系,强化源头治本,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水平,促进中国铁建健康、稳定、快速、和谐发展
第三条工作原则(一)按照《实施纲要》和《具体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把构建惩防体系纳入企业发展规划,与企业改革发展同步推进,与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和企业内控机制有机结合,与企业管理体系相融合,促进企业改革发展
(二)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抓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五个方面的要求,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三)按照近期具体、中期原则、远期宏观的思路,对2006-2007年构建惩防体系提出切实可行的计划,对今后若干年提出总体规划,分阶段实施,并在深化中改进和完善
(四)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准确把握企业改革发展进程和客观形势的变化,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构建惩防体系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总结经验,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
第四条主要目标(一)2006年,重点做好构建惩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