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20XX年上半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XX县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及十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动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业使命,为我县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深入推进依治县始终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确保“稳、准、狠”地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县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进步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发挥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主力军作用
上半年,共受理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捕案件43件51人,审查后批准逮捕35件43人,不捕8人,均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依法作出不捕理由说明书8份
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86件139人(含上期积存23件55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62件83人,自侦部门移送1件1人;审结63件113人,审结率为80
23%,其中提起公诉67件112人,不起诉2件2人,按案件管辖移送单位撤回2件2人,退回补充侦查23件60人;适用简易程序32件,出庭支持公诉64件,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56件77人,其中有期徒刑61人,拘役15人
通过行使刑事检察职能,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认真贯彻和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认真贯彻“两减少、两扩大”原则,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中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人员依法从宽处理,在轻伤害、交通肇事等案件中,对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的,从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纠纷的角度出发,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和建议法院适用缓免刑
今年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这一背景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