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能科技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獎勵學生參加校外實務競賽實施辦法(學校經費)98年6月9日行政會議制訂第一條為鼓勵學生積極參加校外實務競賽,發揮創新思考及實作能力,深化本校教育特色,特訂定「萬能科技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獎勵學生參加校外實務競賽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主辦單位:教學發展中心第三條補助對象:(一)主辦:各院、系主(承)辦全國性實務競賽
(二)參賽:凡本校在學學生經院、系(所)選派或同意,代表本校參加校外實務競賽,且未獲得其他單位補助者
第四條申請方式:(一)各院、系主(承)辦全國性實務競賽,擬訂具體申請計畫書(附件一)
(二)校外參賽作品,由各系推薦優秀作品,每組至少須指導老師一名,組員若干名
填寫附件二:申請表,附件三:計畫書,附件四:培訓計畫,附件五:預算表
(三)依據教育部技職司技職風雲榜計分標準如表列,全校學年度目標另定之(以98學年度為例目標定為3400分),各系當學年度應積極爭取200分以上,各學院得合計校外競賽績效
國際技能競賽國際性大賽全國性比賽區域性或小型比賽第一名100050015015第二名90040012010第三名800300905佳作700200603比賽設獎太多者降一級,一個人可參加數組者計分降一級第五條經費預算:(一)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計畫經費預算
(二)主(承)辦全國性實務競賽:每案總經費最高補助壹拾萬元為原則
(三)校外參賽:依競賽規模、歷次獲獎成果與技職風雲榜計分標準核撥經費,每系單項總經費最高以兩萬元為原則
同系參加相同競賽,最高補助參萬元為原則
(四)參與國際性競賽,每系單項總經費最高以肆萬元為原則
同系參加相同競賽,最高補助伍萬元為原則
第六條獎勵方式:(一)學生參賽獲獎之獎勵,依「獎勵參加學生實務專題製作競賽實施辦法」辦理
(二)指導老師之獎勵,依人事相關辦法辦理
第七條作品保存:競賽績優作品,為學校補助者,由各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