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央发[2013]25号)、《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24号)精神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全力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冀办发[2014]10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扶贫对象是扶贫开发的工作对象,包括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连片特困地区
建档立卡,是对扶贫对象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并向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
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富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
对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进行监测和评估,分析掌握扶贫开发工作情况,为扶贫开发决策和考核提供依据
2014年底前,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贫困户、贫困村电子信息档案,以此为基础,构建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为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在建档立卡工作中要注意坚持和把握以下基本原则:(一)规模控制
严格按照省分解到县的贫困人口和贫困村规模,包括农村低保和五保人口
(二)立足实际
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识别,要立足当地实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进行
(三)有序退出
对列入“十二五”省以上扶贫规划的贫困村,如经过省基层建设年活动或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以及经过几年扶贫帮扶,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明第1页共7页显改善的村,可在严格标准的前提下调整退出
(四)精准纳入
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原来列入帮扶的贫困户、贫困村达到脱贫标准的调整出去,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贫困村纳入进来,确保将最贫困的村、最贫困的户纳入帮扶范围
(五)严格程序
识别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程序进行,严禁优亲厚友,严禁弄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