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方案备案管理细则hse管理体系—hse-01-06-0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管理细则****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管理细则1目的明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方案的申请和报送工作责任,指导各所属单位规范、有序地履行安全许可和试生产方案备案程序。2适用范围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学公司”或“公司”)总部机关、下属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并由国家发改委审批或核准、备案的,或依其他情形需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申请安全许可及试生产方案备案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由地方政府负责实施安全许可及试生产方案备案的项目,由各所属单位按照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3编制依据3.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通知》(2009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2007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4《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管理方法(试行)》(2009),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4职责4.1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履行安全“三同时”程序的情况,按本细则组织审查、检查和申报工作,负责与总公司的协调工作。第1页共2页4.2各所属单位负责按时组织申报材料的编写、整理和审查工作,负责与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中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