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附件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精神,不断完善我国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建立适应临床医学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促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衔接,更好地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发展,特制定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第一条培养目标与要求一、培养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的临床医师
二、掌握坚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临床分析和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表达能力与医患沟通能力
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多发病诊治工作
三、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有一定的临床研究能力和临床教学能力
四、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第二条招生对象与入学方式一、招生对象
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入学方式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并达到规定要求,着重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
第1页共5页第三条学习年限与培养原则一、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3年
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培养要求者可以延期学习年限,具体由学位授予单位根据有关文件自行规定
二、培养原则
培养采用理论学习、临床轮转与导师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以临床轮转为主
培养过程应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进行,同时重视学位课程学习、以及临床研究能力和教学能力的全面培养
第四条课程学习与考核一、课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