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侵害职工利益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为推动本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解决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根据区委实践办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深入开展整治侵害职工利益行为专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
二、对象范围
东里国营商业公司
三、工作原则
坚持标本兼治原则
先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借款问题,化解企业职工矛盾
后积极创造条件,实施企业改革,彻底解决企业存在问题
四、责任分工
根据区政府8月21日召开的妥善处置东里国营商业公司部分自有场地资产,解决拖欠职工借款问题的协调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实践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总公司主要领导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
人秘、财务、企业管理、资产管理、安全保卫5个股室按职能各负其责,股室负责人是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一)人秘股牵头,安全保卫股配合
负责做好企业职工思想劝解工作,缓和职工情绪,防止职工继续上访、重访
(二)资产管理股牵头,企业管理股配合
在9月底前,完成该司现有场地资产的清理登记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该司自有场地的房地产权证办证工作
1(三)总公司班子牵头,资产管理股、企业管理股、财务股配合
在2015年2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完成对该司部分场地的拍卖工作
(四)财务股牵头,企业管理股配合
在2015年3月底前,完成付还职工借款工作
(五)总公司主要领导牵头,班子其他成员配合
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区政府同意,把东里国营商业公司同本系统其它企业捆绑,调剂筹足资金,一并实施企业改革,彻底解决各种遗留问题
五、方法步骤第1页共12页(一)动员部署
总公司各股室,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分工,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工作措施,认真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规定整治时限,迅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二)开展自查
总公司各股室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检查是否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