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
下面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参阅
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完成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按照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的分工原则,现将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分解如下:一、责任内容(一)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对市直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对党员干部的监督1、抓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原则,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用制度的形式将责任、目标固定下来
2、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同时,学好用好《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对科级以下党员违纪实施责任追究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重大决策部署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分析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组织、协调、处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工作
4、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大额资金使用、干部选拔任用等管理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按照规定程序作出决策,防止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5、领导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工作,按照审批权限规定,负责第1页共4页检查、审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
(二)市直机关工委书记是市直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检查市直机关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市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