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中医药活动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各项工作,推动我区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为指导,以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宗旨,以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目标,以加快提升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的中医药应用水平和服务能力为重点,深入贯彻新时期中医药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优化中医药发展环境,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充分利用辖区中医药卫生资源,健全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着力构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社区建设相一致,与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促进我区中医药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按照《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建立健全以省中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网络,以简便、高效、优质的服务,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提高的中医药医疗保健需求
通过对口支援、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使我区中医药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中医药服务队伍,基本满足广大社区居民不同层次的中医药需求,推动全区中医药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轨道,确保顺利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我区的评估工作
三、建设标准(一)按照《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对中医药工作采取倾斜政策:一是根据省、市财政专项经费数额,区财政以不少于1:1比例配套落实中医药工作先进区建设第1页共4页专项经费,用于中医药医、教、研工作;二是区财政每年安排中医药专项经费用于支持辖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三是区财政对中医药事业费的增长比例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