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公路建设管治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根据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和《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试行办法》政办发〔2012〕号等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乡村公路建设项目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
其中:县到乡镇公路及农村公路中的大桥、隧道工程项目为重要农村公路项目,其它项目为一般农村公路项目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行企业自检、工程监理、业主管理、政府监督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依法成立项目法人作为农村公路建设责任主体
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目标
所有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县道、乡道和桥梁、隧道工程项目优良率达到80%以上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建设标准和要求向社会公示
工地现场设置公示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额、各从业单位及联系人、质量监督人员、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及工程质量主要控制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交通主管部门管理职责第六条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制定全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协调农村公路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政策和工程技术标准,明确农村公路建设各方质量责任、权利和义务,检查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对农村公路项目参建各方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八条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规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质量行为,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工作指导,检查指导乡(镇)政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进行日常的农第1页共9页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第三章质量监督机构职责第九条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