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斋乡煤炭市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XX省大气污染防治防治条例》、《XX省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意见》和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商品煤质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要求,依法维护全县煤炭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类劣质煤炭、不合格煤炭等销售行为,全力促进散煤压减替代和清洁利用,有效改善县域空气环境质量。经乡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全县煤炭市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强力推进、服务民生”的原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联合执法,釆取循序渐进和解决突出问题典型带动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加大对煤炭经营场所的整治力度,有效提高煤炭经营质量。建立和完善煤炭市场经营管理体系,为改善全县空气质量做出应有贡献。二、目标任务开展煤炭市场专项整治,要求全乡XX县区煤炭经营场所全部实行封闭管理,采取洒水、喷淋、硬化、苫盖等措施,有效遏制扬尘污染。根据XX省地方标准,民用散煤质量标准为全硫≤0.4%、灰分≤16.0%、挥发分≤10.0%;洁净(颗粒)型煤质量标准为全硫≤0.4%(固硫率≤45%时,全硫≤0.6%)、全水分≤4%,挥发分≤12%,灰分≤24%、发热量≤24mj/kg;锅炉用煤执行非发电工业锅炉用煤标准,即全硫≤0.5%,灰分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