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易制毒化学品集中宣传整治行动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进出口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守法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切实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严密防范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全体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2009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一次易制毒化学品集中宣传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以及公安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09]34号)等规定,紧密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禁毒斗争形势,充分发挥公安、商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职能作用,本着保护合法、打击非法、加强预防的原则,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广泛开展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化工市场及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集中查找堵塞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切实增强企业主动防范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严密防范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1—渠道
二、目标任务通过此次集中宣传整治行动,使企业从业人员和化工市场管理人员普遍了解易制毒化学品流入制毒渠道的严重危害,全面增强主动防范和自律意识;普遍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知法守法意识和水平;普遍掌握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防范流失措施,进一步提高自我管理能力;查找、堵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漏洞;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督促企业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推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工作措施第1页共16页(一)针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化工市场及从业人员组织开展集中宣传
各市、县两级禁毒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