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监狱管理专业(两年制专科)指导性培养方案附件四: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监狱管理专业(两年制专科)指导性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大专文化程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备监狱人民警察良好的职业素养,掌握监狱管理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能够胜任监狱现场管理一线工作岗位,身心健康、素质全面的警务类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一)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与法律至上,具有忠诚、奉献、爱岗、敬业、公正、文明的职业精神
(二)比较系统地掌握从事监狱现场管理所必需的基础知识;掌握监狱现场管理的专业知识以及与监狱现场管理的相关知识
(三)应当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信息搜集和处理能力及必要的写作能力;从事监狱劳动、学习、生活现场管理工作所需的日常管理能力和监狱突发事件现场处置能力;初步具备刑罚执行所需的教育矫治、劳动组织、文书制作、心理咨询等相关能力;熟练掌握队列指挥、擒拿格斗、警用枪械等技能
三、招生对象与学制(一)招生对象1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退役士兵或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学制两年四、课程设置与学时本专业课程包括公共学习领域、专业学习领域和拓展学习第1页共7页领域
各学习领域的课程设置与学时为:(一)公共学习领域课程(计256学时)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48学时,含社会主义法治理念18学时)2、法律基础与宪法(48学时)3、口才训练(32学时)4、应用写作(48学时)5、大学生计算机基础(48学时)6、形势与政策(32学时)(二)专业学习领域课程(计624学时)1、监狱人民警察概论(64学时)2、刑事法律(64学时)3、监狱学基础理论(48学时)4、狱政管理(48学时)5、罪犯教育(48学时)6、罪犯劳动组织与管理(48学时)7、罪犯心理及矫治(48学时)8、分监区工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