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为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按照县安委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服务,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安全监管服务范围本次安全监管服务的“九小场所”是指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小商店、小学校(含幼儿园、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小医院(含诊所)、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含小棋牌室)、小网吧、小美容(含洗浴、足浴)、小生产加工作坊(企业)等场所
二、安全监管服务重点(一)是否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他相关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二)是否对所有消防设施器材、电气线路、燃气管线等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安全可靠
(三)用火、用电、燃气和电热器具的使用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生产、使用、储存消毒用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行为
(四)是否锁闭、遮挡安全出口;是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的行为
(五)经营场所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生产、经营、住宿在同一建筑内)
(六)经营场所是否有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张贴告知书
三、时间安排(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制定“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服务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完善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
第1页共3页(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紧密结合消防安全监管服务重点,深入开展“九小场所”排查摸底(附件2)
各村、社区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具体的排查工作由各村、社区负责落实,组织村干部以及辖区网格员实行逐条街道、逐家场所排查摸底,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