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生产专项监管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我县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按照广食药监发[2016]64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局决定在我县范围内开展食用植物油生产专项监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检查时间2016年6月10日至8月10日二、专项检查内容(一)检查对象辖区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
(二)检查重点企业生产环境、生产车间、生产设备、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出错检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环节
特别是要认真开展塑化剂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不具备必要条件生产、不按标准组织生产行为和产品质量不合格行为
确保食用植物油安全
三、专项监管措施(一)认真开展塑化剂排查工作
组织开展对辖区所有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进行塑化剂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一是食品接触材料,重点是食用油生产的管道、设备、容器及包装材料,包括瓶盖、垫片等是否使用含塑化剂的食品接触材料;二是食品原料,重点检查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是否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对原料(油料、毛油、成品油)中塑化剂污染是否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三是食品添加剂,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b2760)规定食用食品添加剂,特别是不得在芝麻油等食用植物油中使用香精香料等食品添加剂
(二)严格检查企业的生产条件
检查企业是否具备食用植物油生产必备条件,企业厂区环境条件和生产设备及卫生状况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等
(三)严格检查企业生产加工记录
结合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销售台账,是否落实并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制度、不第1页共3页合格产品管理制度、不合格品召回制度、投诉受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相关记录是否完整规范,要严格考核企业是否具备出厂检验能力并认真开展出厂检验工作,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