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工作管治方案根据《区民政局关于实施救灾(低保)资金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城民[]81号)及《关于实施年“十大纠风亮点工作”的工作意见》(城纠[]07号)文件要求,为推进全镇救灾(低保)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救灾(低保)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作,维护救灾(低保)户的切身利益,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保障广大受灾群众的基本利益,维护救灾专项资金的安全,进一步促进救灾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管理规范、运用要合理的目标,通过巩固和完善全镇救灾(低保)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救灾(低保)工作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和完善救灾(低保)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机制,坚持低标准广覆盖的原则,逐步加强和完善救灾(低保)工作的申请与申报、审核与审批制度,使救灾(低保)工作在规范化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一)救灾(低保)资金监管
即加大对救灾(低保)资金的支付、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维护救灾(低保)专项资金的安全,确保救灾(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公开地发放到位
(二)监管内容
切实加强救灾专项资金的治理、监管,强化审计救灾(低保)专项资金有没有专款专用,或有没有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以及党员干部有没有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救灾(低保)专项资金等行为,保障民“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核心理念的实现,维护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三)监管措施
镇成立救灾(低保)资金监管工作领导第1页共4页小组,对全镇救灾(低保)专项资金进行自查自纠,组织对各村救灾(低保)专项资金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监管办法和专项资金运行监管流程,强化监督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