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关于印发〈2014年法治霍邱建设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邱办[2014]11号)要求,结合全县旅游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十二五”全县旅游工作重点任务和打造“淮河文化旅游名片”战略目标,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着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培育法治文化,建设法治霍邱,为全县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传播法律理念和法治精神,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及全县旅游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各项工作更好完成,为推进“法治霍邱”建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组织机构为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成立县旅游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庄有禄副组长:王林中成员:邹宝友徐静汪志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旅游质监所,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四、工作内容(一)进一步完善机关学法用法制度
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
制定第1页共4页年度学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定期组织开展法制讲座、集中轮训等,推进机关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
(二)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加大对旅游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自身法律素养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组织旅游从业人员深入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旅游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