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参考标准配置说明一、基本说明(一)乡镇是安全监管的第一防线,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开展了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故设定了乡级(包括乡、镇、街道)标准
(二)安全监管各级执法队伍承担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参照同级安监部门标准进行建设
(三)主要现场执法设备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现场执法人员数(应至少2人)确定配备标准
二、基础设施(一)办公用房依据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筑设计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规定,按编制人数核定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办公用房24m2/人,市级18m2/人,县级12m2/人(建筑面积,以下同)
(二)业务用房1、事故鉴定与分析用房:用于事故物证鉴定与分析
省、市、县级分别按300㎡、180㎡、90㎡
2、执法专用设备保管用房:包括设备存放用房、充电室和设备维护室等,省、市、县、乡级面积分别为240㎡、210㎡、120㎡和60㎡
3、执法文书和行政许可档案室:用于存放执法安全监管执法档案、事故调查档案和安全行政许可档案
省级面积为360m2、市级210m2、县级150m2,乡级30m2
4、政务公开办事大厅:用于行政审批受理和政务信息公开
省级240m2、市级120m2、县级90m2
5、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受理业务用房:用于投诉与举报工作人员办公、值班和信访接待
省级150m2、市级90m2、县级60m2
6、听证室(复议室):用于行政行为听证和复议
省级、市级和县级听证室标准分别为180m2、150m2和120m2
7、应急救援指挥业务用房:用于应急指挥、视频会议和专家应急会商、事故推演和应急值守
省级应急指挥和视频会议模块300m2、音视频设备控制用房40m2、专家应急会商120m2、事故推演180m2和应急值守办公室60m2;市级应急指挥和视频会议模块180m2、音视频设备控制用房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