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整改方案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整改方案今年5月,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就检查情况与区人民政府交换了意见,指出了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为切实整改区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反馈意见的有关问题,特制订整改实施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区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有关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蒲开文任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邵瑜,副区长朱继中、冯紫明、张洪祥、朱俊、史江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安监局副局长刘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整改内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工作重点1、关于《安全生产法》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的问题
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区广播电视局、区电子政务中心、区安监局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XX县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发区科技园
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形成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2、关于农村建房无规划设计、无资质施工等问题
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区建设局责任单位
区建设局、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国土分局、第1页共4页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利局、区房管局、区电力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XX县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科技园
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对在建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和防护情况、消防通道和设施配套建设情况、危房改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