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措施在本工程的施工和服务活动中,重点对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排放、固体废气物等方面进行控制,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减少在现场施工和经营活动中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并通过不断审核的机制,产生环境绩效,实现持续改进
水污染控制1
执行的有关标准生产、生活污水的排放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分别执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排入GB3838Ⅲ类水域,执行一级排放标准;排入GB3838Ⅳ类水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排放标准
控制程序种类排放源防治设施处理周期处理部门生活废水厕所化粪池1次/季度综合事务部项目工地食堂隔油池1次/季度综合事务部生产废水管道冲洗、水压沉淀池1次/当日所属工地工程部、安全环保部1
污水防治的基本原则:提倡节约用水,减少废水排放
排放标准应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生活污水污染的治理食堂、餐厅污水:先排入隔油池,水油分离后再进行排放
厕所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排放
施工场地的污水的管理所有施工、生活污水经沉淀和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并应满足国家规定的环保要求,粪便应通过化粪池处理
悬浮物(SS)污水:沉淀后再排放
隔油池、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综合事务部负责隔油池、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与检查;调度室负责本工程使用沉淀池的日常维护及清理
监测安全环保部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具有相关资格的监检单位,定期检测
监测结果达不到规定的排放标准时,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和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大气污染控制1
执行的有关标准1
按照国家规定和地方规定,在生活区和非生产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施工作业区执行三级标准
施工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