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建築物建築及消防安全管理標準作業程序壹、目的城市人口持續增長,土地資源有限,加上科技進展,促使城市建築日趨向高空延伸,城市構造隨之高層化及多元複合化,各類休閒消費場所亦隨消費者需求亦隨之大型化,如發生火災,因容留人數眾多,場地複雜化,易造成重大人命傷亡及財產損失;尤其高層建築物猶如一座座小型城市,人員、財物集中,如果發生重大災害,所造成之損失、影響層面既深且廣,以汐止東方科學園區(樓高九八公尺)火災為例,直接財物損失達數十億元,並衍生停業、商譽受損等重大間接損失,為防範類似事件之發生,並強化高層建築物之建築及消防安全,爰擬定相關作業程序,針對其結構及用途之特性、火災危險性及現行建築及消防安全檢查相關作為進行探討、研析問題所在,並提出火災搶救、災害調查鑑定因應措施及建築、消防安全管理作業規範,使業者對於建築物能有自行檢視之依據,政府執行單位能有事前預防、災害應變及災後調查之標準,對於高層建築物火災損失將降至最低
貳、高層建築物問題之分析一、發生火災之原因(一)電氣設備使用不慎引起火災
(二)明火管理不善引起火災
(三)施工不慎引起火災
(四)機械設備故障引起火災
(五)抽煙不慎引起火災
(六)蓄意縱火
三、擴大延燒之原因(一)防火區劃不完整
(二)可燃物品多
(三)消防安全設備未發揮初期滅火功能
(四)建築物管理權人防災觀念不足
四、無法安全避難之原因(一)避難手段有限
(二)避難路徑不通暢
(三)收容人員不熟悉避難路徑
(四)收容人員身體狀況不佳
(五)收容人員安全意識不足
五、無法快速撲滅火災之原因(一)救火指揮官通聯不夠順暢
(二)殘火處理不夠確實
(三)消防車停車空間受限
(四)消防人員進入搶救的安全通道無法確保
(五)救災障礙無法迅速排除
參、災害預防標準作業程序針對前揭問題,本部已建立之高層建築物火災預防具體措施及相關作業程序如下:一、持續加強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