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航空护林处各科室职责目录业务处(室)职能一、航空护林处职能1、负责拟订东北森林航空消防租机合同文本,规划飞机巡护航线,调研供机情况,了解有关省(区)对飞机配备的意见
2、协助中心领导组织召开森林航空消防租机合同会议,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及时解决履行合同中发生的问题
3、掌握东北森林航空消防飞行动态,及时了解有关省(区)森林火灾动态,向中心领导汇报;并按国家林业局防火办的要求报告飞行动态和火灾动态
4、接收、审核、批复东北森林航空消防飞行计划
5、及时掌握中央补助的森林航空消防飞行费指标的使用情况,确保有限的森林航空消防飞行费用到森林防火的紧要时期
6、负责落实航油指标,协调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有关事宜
7、负责林航调度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8、负责统计森林航空消防飞行、灭火数据,起草本职责范围内行业管理方面的业务文件和宣传报道材料
9、检查、指导、协调森林航空消防飞行灭火工作
10、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森防协调处职能1、协调华北、西北、东北的有关省(区)间的森林火灾联防和国境地区森林防火工作
2、负责东北森林航空消防系统飞行观察员的培训、考核、发证等行业管理工作
3、执行国家林业局东北航空护林中心赴火场第一梯队任务,完成火灾监测和协调指挥扑火任务
4、负责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现场资料的收集工作
5、指导华北、西北、东北的森林航空消防场站建设布局、基础设施规划等事宜
掌握现有航站设施设备状况,提出场站维修、建设意见
6、负责省、市(区)间了望盲区的弥补性巡护和卫星监测热点的核查工作
7、根据上级指示,对有争议的森林火灾损失情况进行飞行观察复核和森林火灾损失评估
8、负责东北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及储备分库的管理工作;9、负责起草本职责范围内行业管理方面的业务文件、宣传报道材料
10、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科学技术处职能1、负责航空化学灭火药剂的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