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煤运公司安监部关于对侯甲煤矿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实施考核的办法(试行)煤矿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是安全建设一线的综合管理,它是运用科学的管理制度、标准、方法和手段对生产现场的各个环节进行安全监督,为了合理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实施而达到安全、高效、优质、文明建设施工的目的,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和强化日常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对侯甲煤矿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办法。一、总则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和“明确主体责任、明晰岗位职责、健全规范制度、有效落实责任”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切实做到责任到人,确保煤矿企业安全、健康、和谐发展而努力工作。二、考核方法根据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安监员在现场检查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况进行现场认定,并对侯甲煤矿主要负责人(筹建处主任、矿长)、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施工项目部经理)给予记分考核。三、记分标准1、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若发现重大隐患记筹建处主任、矿长各5分。施工项目部经理20分。2、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若发现较大隐患记筹建处主任、矿长各3分。施工项目部经理10分。3、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一般隐患记筹建处主任、矿长各1分。施工项目部经理5分。4、对不重视安全管理而导致伤残事故发生,记筹建处主任、矿长各10分。施工项目部经理50分。四、考核办法1、现场管理实行记分考核制(每15天进行复查一次)。2、对筹建处主任、矿长每扣1分在矿月度绩效考核中执行。施工项目部经理每记1分按30元计算,由侯甲煤矿核算下达处罚通知单。3、安全检查按考核记分标准出具手续,煤矿按出具手续进行处罚建档,并分解落实到位,以便于监督落实。五、责任追究1、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直接责任人每月(上月26日---本月25日)在作业场所严重违章作业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由公司安监部安监员进行诫勉谈话,第二次停班学习(不少于7天的安全教育培训),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2、跟班矿长在月度(上月26日—本月25日)跟班期间,作业场所直接责任人严重违章一人次的,跟班矿长写出书面认识,作业场所直接责任人严重违章达二人次的跟班矿长在安全例会上深刻检讨,作业场所直接责任人严重违章达三人次的跟班矿长停职检查,作业场所直接责任人严重违章达四人次的跟班矿长免职。3、科室所属人员月度(上月26日—本月25日)严重违章达三人次的,分管科长安全例会上深刻检查,严重违章达五人次的,分管科长停职检查,分管矿长在安全例会上检查,超过五人次的分管科长降职使用,分管矿长工资下浮一级。六、隐患分类(一)严重“三违”A、采掘支护方面:1、没有采取有效支护措施进入煤壁作业的及进入煤帮勾顶作业未设专人观察顶板的;2、随意进入冒顶区,老空区或没有任何支护的空顶下作业者;3、处理冒顶、维修失修巷道无措施或不按措施施工的;4、工作面空顶作业或超控顶作业的责任者或组织者;5、工作面有冒顶危险而不采取措施,强行作业者;6、锚杆、锚索、超前锚杆、间排距、预紧锚固力、角度达不到设计要求,又不按规定及时处理的;7、采掘工作面安全出口堵塞严重而继续生产者;8、掘进巷道支护、打锚杆不按规定使用临时超前支护者;9、单体液压支柱支设时,支柱未设防倒装置的;10、回采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的距离不符合规程规定的;11、采掘工作面出现一处失效支架,不能有效地支撑顶板,又未采取临时措施处理的;12、工作面调架时不按规定支护顶板的;13、作业前未进行敲邦问顶的;14、巷道支护损坏未及时修复的;15、未按规程规定进行支护的;16、工作面任意割顶、底的;17、回采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不采取措施处理,继续作业的;18、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进行超前支护(临时支护)的;19、工作面出现三根漏液或失效的液压支柱而不及时更换继续使用的;20、超前回棚、回柱作业的;21、放顶不按规程规定操作的;22、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撤离超过规程规定,而没有永久支护的;23、用顶邦支护锚杆代替起吊锚杆或代替滑轮撅子的;24、未按规定做锚杆拉力检测的;25、未闭锁溜子进入煤邦作业的;26、液压支柱漏液而不及时更换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