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广西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建设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建人[2007]82号)要求,从2007年开始,我区将在各市、县范围内开展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通过农民工业余学校向农民工提供思想文化、文明素质、安全知识、操作技能、权益保护等教育培训,使农民工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把《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建设一支有较好素质的民工队伍,促进建设工地综合治理和现场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创建文明工地,促进农民工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推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树立城市文明形象,构建和谐行业,和谐社会
二、工作目标(一)2007年9月底~10月中旬为第一阶段,各市应分别组建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3~5家,并以较好的作为样板,以点带面,向其他建筑工地推广
(二)2007年年底前,凡地级市市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的单体或群体建设工地,县城城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造价在50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的单体或群体建设工地全部要设立农民工业余学校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一)培训内容:按照工程进度和农民工的实际需要确定重点是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文明礼仪、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卫生防疫、操作技能等
(二)培训形式:农民工培训可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如利用雨天或工余时间上课,每月开课2~4次,每次1~2个课时(1个课时按45分钟计算)
每个农民工,每月应参加4个课时以上的学习培训
内容上要尽量做到通俗易懂,形象生动,使农民工坐得住,听得进,记得住,用得上,入情入理入心
要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