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参加学科竞赛的若干规定为了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学科竞赛,不断提高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本规定
一、竞赛目的学院组织学科竞赛是为了加强第二课堂活动,构建大学生实践创新平台,营造和丰富校园科技文化氛围,多方面、多途径拓展大学生的综合知识,培养大学生自主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实践动手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竞赛组织管理和参赛水平,造就21世纪“知识、能力、素质”三者协调发展的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创造型人才
二、竞赛项目认定竞赛项目是学院现有和今后将推出的院级及院级以上的学科竞赛学院组织和认定的学科竞赛有: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计算机技能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大学生工程训练技能大赛、大学生多媒体作品竞赛、大学生演讲比赛、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广告艺术竞赛等
由国家教育部高教司认定的各类学科竞赛,学院将认同并根据实际情况组队参赛
由国家其它行政部门和学会(协会)组织的各类竞赛,学院将根据竞赛的性质、层次和规模等酌情认定
凡被学院认定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对获得一定等级奖以上的学生可享受学院规定的学科竞赛奖励政策
今后需要新增院级及院级以上学科竞赛项目或学院主办的学科竞赛项目要提升为院级学科竞赛,需向学院主管部门递交书面申请,获得认定批准后可列入院级竞赛项目,并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实施
三、参赛组织管理1.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具有参加学科竞赛的资格,参赛形式根据竞赛规程要求,组队(一般为3人)或个人参赛,学院鼓励学生跨院系组队参赛
2.院级学科竞赛由教务处宏观管理,制定竞赛规程和确定竞赛规模;协调与竞赛相关校内外单位的联系;负责院级学科竞赛命题、评审等工作;筹措竞赛所需经费及奖励等工作
3.院级以上学科竞赛由国家或省部级等有关部门及学术团体主办,由教务处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