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洞一中“首席教师”评选方案口洞一中首席教师评选方案一、指导思想为了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推动课程改革,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落实学校的名师工程;为了更好地发挥首席教师在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中的榜样示范、专业引领作用,促进学校教师队伍不断向着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方向发展,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特举行首席教师的评选活动
学校首席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爱校的榜样
二、评选对象学校在职在岗的、教育教学业务在全市、全省甚至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型教师
(行政人员不参评首席名师,可聘为名师工作室顾问)三、评分细则:(一)政治思想条件(10分)申报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优秀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全面关心爱护学生,相信每个学生内在的潜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关心集体,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教学、教研、教育等工作
评为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是其他相当级别的综合荣誉称号计10分
评为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是其他相当级别的综合荣誉称号计7分
如果此级别综合荣誉累计2项及以上者计9分3
评为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是其他相当级别的综合荣誉称号计5分
如果此级别综合荣誉累计3项及以上者计7分
没有县级以上荣誉的不计分
违反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以上1-4项取最高项计分)第1页共3页(二)教学能力及实绩(40分)坚持常规教学,能如质如量地优异完成教学任务,能吸收新的教育教学理念,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历年教学考核深受学生欢迎
教学能力出色(10分)
所教学科高考、学考成绩近三年曾居全县第一计10分;居第二但与兄弟学校的分差小于2分计8分
问卷调查满意率高(10分)
学期问卷调查学生满意率至少3次100%计10分,每减5个百分点或减少一次减2分,低于90%不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