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鲁溪镇小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内部资料请勿外传鲁溪镇小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结合全镇各村小学及中心完小实际,现制定《鲁溪镇小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刘风华副组长:陈龙刘诗发柯帆林显玉成员:刘建平黄恢仁李晏夏源贵余茜夏清箭刘赟刘康陈夕平卢晓晖彭海瑞二、工作目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必然要求;是有效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社会关注度、群众参与度和结果公信度的重要举措
要通过宣传动员,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通过走访谈心、专项活动、为民办实事,提升群众的信任度和支持度,使我镇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进入全县第一方阵
三、民意调查的对象、方式、时间、样本量及内容(一)民意调查对象1、县级两代表一委员(具体名单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提供报省纪委);2、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具体名单分别由各单位提供报省纪委);3、辖区内户主家长
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在当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没有接受过访问的城乡居民[由电脑根据区号第1页共10页(如九江是0792)和局向号(即各地固定电话的前三位)来确定市区XX县区区,随机抽取电话号码]
(二)民意调查的方式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具体实施
主要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每年上半年、下半年不定期对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民意调查
(三)民意调查周期与调查时间调查周期
每年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