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局机关干部多岗位锻炼,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经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开展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为确保轮岗交流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轮岗交流的基本原则1、促进干部成长的原则
着眼于干部能力建设,对工作经历单一,履职经验不足的干部,进行多岗位锻炼和磨砺,着力提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管理水平和工作经验
2、增进队伍活力的原则
既本着干部个人能力素质和职位要求匹配的原则,做到人岗相适,又体现对干部的有效监督和爱护,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干部积极性,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努力形成良性的干部流动机制
3、实事求是的原则
符合交流条件的职位和人选,原则上要进行交流
对于工作特殊需要暂不宜交流的职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暂缓交流,不搞“一刀切”
4、依法依规的原则
以《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等干部人事法律法规为指导,在“三定方案”规定的编制和职数内进行
二、轮岗交流的范围、对象、职位和资格条件(一)轮岗交流的范围
局机关的中层干部、基层单位班子成员
(二)轮岗交流的对象
1、在现岗位工作满10年以上的;2、其他因工作需要轮岗交流的
(三)轮岗交流的职位
1、局机关各科长(主任);2、基层同编制类型、开支渠道单位间进行;(四)轮岗交流的资格条件
1、任正、副科职干部,且不在试用期内;第1页共2页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觉悟;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轮岗交流的程序1、调查摸底
对中层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需要交流的岗位及相关人员情况进行初步分析
2、制定方案
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